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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讯]非本地生源大中专毕业生落户西安如何办理
来源:友情转载 添加日期:2011-03-17 字体设置:大 中 小
 
    非西安市生源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含高职)应届毕业生,自毕业之日起1年内与本市市区用人单位依法订立3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参加本市社会保险实际缴费的。

  非西安市生源全日制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应届毕业生,毕业后与本市市区用人单位依法订立3年以上劳动合同连续就业满2年以上,依法参加本市社会保险实际缴费满1年以上的。

  从驻西安市的技工学校毕业并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非西安市生源毕业生:具有高级工技术等级,在本市企业连续就业满2年,依法参加本市社会保险实际缴费满1年,年龄在35周岁以下;具有中级工技术等级,在本市企业连续就业满3年,依法参加本市社会保险实际缴费满2年,年龄在30周岁以下。
 
  新闻背景

  记者昨日从西安市发改委获悉,今后非西安市生源的大中专毕业生落户和引进人才落户,由单位所在地或有人事托管关系的省、市、区人才交流中心受理。

  高层次人才办落户到公安部门

  市发改委日前对办理户籍准入业务做以下调整:引进高层次人才的“百人计划”、“千人计划”人员、国外留学归国人员、博士后进出站人员直接到公安部门办理落户手续。非西安市生源的大中专毕业生落户和引进人才落户由单位所在地或有人事托管关系的省、市、区人才交流中心受理。

  到哪办落户可到发改委网站查

  按照我市原户籍准入办理工作职责分工,市发改委共受理8类业务,经过此次调整,市发改委受理的业务还有6类,即市区内的普通高等院校(含科研院所)、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在国家和省招生计划内录取的不具有本市市区常住户口的学生;成建制单位迁入人员;投资纳税人员;外地政府驻西安办事处的工作人员;国家指令性计划安置的人员;在本市区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这6类人员要在西安市落户,仍需到市发改委申请办理相关手续。

  市发改委副主任任晓今表示,下一步我市或将落户手续的办理逐步交由公安部门或人才交流中心,方便群众办理。

  什么样的落户类别具体该到哪个部门办理?市民群众可到市发改委网站(www.xadrc.gov.cn)的《公众服务》栏目的“办事指南”查询。

  办理流程

  1、用人单位到所在地的省(市、区)人才交流中心提交申报材料

  2、省(市、区)人才交流中心在规定时间内到市发改委申办《西安市迁入市区人员准入证》

  3、申办人员到人才交流中心领取《西安市迁入市区人员准入证》

  4、到落户地派出所办理落户( 45个工作日内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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