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目前,西安市重点高中已于7月26日录取完毕,非重点高中录取工作也将于8月1日结束。西安市十三个区县报考总人数为102226人,今年全市普通高中计划招生52010人,也就是说,有一半以上的考生将进入普通高中就读。记者从省教育厅了解到,省财政专门设立了陕西省普通高中贫困学生助学金(以下简称“省级助学金”),专项用于公办普通高中贫困生的资助。
省级助学金的资助对象为家庭经济困难、在正常招生指令计划内录取的公办普通高中在校学生,不包含调节生、择校生。县(市、区)上可结合当地实际,具体细化高中特困生类型。优先保证以下三类:
(一)经民政部门确认的城市和农村低保户、父母双亡或一方已故、父母双残或单残、家庭主要成员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造成生活困难的学生以及残疾学生;(二)因重大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三)计划生育独生子女户和双女绝育户家庭的学生。
省级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学年800元。省级助学金首先用于特困学生的学费开支,结余部分,可用于补助特困学生住宿费、生活费等方面支出。市、县两级财政也要安排一定的资金,用于高中贫困生的学费、生活费、课本费等方面的资助。凡招收“择校生”的公办普通高中,要从“择校生”收费中拿出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资助贫困家庭学生,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
省级助学金按年度申请和评审。每年9月开始受理申请,当年10月31日前评审完毕。具体程序为:(1)学校根据下达的控制指标,通过有效途径公开省级助学金有关资助信息。符合条件的学生,申领并填写《陕西省普通高中特困生助学金申请表》;(2)学校组织教师及学生代表对提出申请的高中特困生进行联评,初步确定高中特困生名单,交由学生家庭所在村委会(居委会)审核评议;(3)学生家庭所在村委会(居委会)组织代表进行联评,对符合条件的高中特困生在适当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7天,下同)。无异议后,村委会(居委会)在《陕西省普通高中特困生助学金申请表》上签注意见,将有关意见反馈学校;(4)学校负责填写《陕西省普通高中特困生助学金核定表》,上报教育主管部门审核;(5)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后返回学校,由学校在校内及所在乡镇进行公示,无异议后,连同相关证明材料,在规定时间内上报县级教育、财政部门。
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对各市(区)汇总上报的助学金资助名额进行复核后,下达预算并将资金拨付到各市县。各市县必须将省上拨付的资金及时、足额拨付给各普通高中,由各普通高中负责落实到每个特困学生。本组稿件由本报记者 杨文花 采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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