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职校学费5年不涨
陕西省多项措施保障贫困生就学
本报讯(记者刘振实习生高康)记者昨日从省教育厅获悉,为保障贫困生正常就学,我省即将出台的《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实施意见》,将就助学贷款、学费标准等进行明确规定。
提高助学贷款风险补偿金比例
为保障助学贷款工作的顺利进行,我省高校国家助学贷款风险补偿金的比例,将由原来的8%提高到14%。风险补偿金由完全补偿机制改为激励机制:当贷款违约额低于14%风险补偿金额时,差额部分返还高校作为奖励;零违约率,风险补偿金全部返还高校;当贷款违约额高于14%风险补偿金额时,高出部分由高校和银行按照5:5的比例共同承担。在风险补偿金与承办银行结算之后,学校追回的贷款学生违约金属学校所有。
限定今后5年学费标准
《实施意见》中明确:按照国家政策,今后五年各级各类学校的学费、住宿费标准不得高于2006年秋季相关标准。严格收费立项和审批,规范学校收费行为。绝不允许一边加大助学力度,一边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擅自设立收费项目。
学校提取一定比例事业收费助学
《实施意见》中要求,省属和市属高校每年提取不低于教育事业收入6%的经费,中等职业学校每年提取不低于事业收入5%的经费,用于学费减免、国家助学贷款风险补偿、勤工助学、校内无息借款、校内奖学金、校内助学金、特殊困难补助。
《实施意见》中要求,省属和市属高校每年提取不低于教育事业收入6%的经费,中等职业学校每年提取不低于事业收入5%的经费,用于学费减免、国家助学贷款风险补偿、勤工助学、校内无息借款、校内奖学金、校内助学金、特殊困难补助。
继续执行“绿色通道”
各高校和中职学校要严格执行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制度,被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一律先办理入学手续,保证能及时报到入学。鼓励和支持社会各方面资助高校和中职学校贫困生。
(来源:西安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