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春起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交课本费
新华网陕西频道11月21日电(记者任珂 杨一苗)记者日前从陕西省教育厅获悉,继从2006年春季开始,国家对陕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免除学杂费,对农村地区贫困学生免收课本费,补助贫困寄宿生生活费之后,陕西省将从明年春季开学实施新的一项惠民政策———免收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课本费。
陕西省教育厅为此发出的通知说,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义务教育阶段农村地区中小学不得收取2008年春季教科书费的紧急通知》,根据国务院关于调整和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有关部署,义务教育阶段农村地区中小学教科书将由国家免费提供。
为切实将这项惠民政策落到实处,陕西省教育厅要求,各地应立即停止向学生收取2008年春季的教科书费。已经预收2008年春季教科书费的农村中小学要将预收款立即全部退还学生,要求各市、县(区)教育局通过各种方式,迅速将此精神贯彻传达到每一所农村中小学校,并切实做好相关工作。有关农村中小学教科书免费提供工作具体实施办法有关部门正在制定中。
据介绍,2006年陕西省各级财政落实资金21.82亿元,免除了农村义务教育阶段2万多所学校513万学生的杂费,对158万农村义务教育贫困学生免费提供了教科书,对55.47万名农村贫困寄宿生补助了生活费。2007年按照年初的计划,对490万名农村中小学生免杂费,为158万名农村家庭贫困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新的免收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课本费这项政策正式实施后,除部分农村寄宿制学校学生收取适当的生活费外,陕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基本不再交费。
来源:新华网陕西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