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耿彦红 蔡勇)以物价上涨为由,蓝田县11家幼儿园日前串通起来涨价,一纸涨价的联合公告令家长们愤愤不平:咋能说涨价就涨价?昨日,蓝田县物价局副局长表示,对11家幼儿园各处以500元罚款,并责令其恢复原收费标准。“8月26日,我给娃报名时,发现幼儿园贴了公告——11家幼儿园集体涨价了。”李女士说,她的儿子上的是蓝田县新村幼儿园。公告说根据物价局、教育局定的收费标准,从本学期开始,蓝田县11家幼儿园收费都上涨。新村幼儿园普通班收费从上学期的每月60元提高到每月85元,伙食费也从原来的每月60元涨到120元,一学期5个月,这样一来,自己就要多支出425元。
气愤的李女士遂对其他的10家幼儿园进行了走访,发现幼儿园真的集体涨价了。“我们向县教育局、物价局反映了情况,教育局、物价局都说没有批准涨价呀。”李女士遂拒绝交费。
昨日,新村幼儿园园长朱小平解释说,2001年,幼儿园被批准按二级幼儿园收费,但现在,物价上涨,并且幼儿园已经达到了一级幼儿园的标准。所以,她决定从这学期起,按一级幼儿园收费。之所以11家联合涨价,是为了防止同行之间恶性竞争。朱小平承认,按一级幼儿园收费没有物价部门的批文。
据蓝田县物价局副局长冯亚利介绍,这11家幼儿园都是民办的。按照规定,民办幼儿园实行备案制,即先备案,幼儿园然后按照等级标准收费。但是,11家幼儿园都没有备案。他们已对11家幼儿园进行了检查,对这种串通涨价的行为各处以500元罚款,责令其恢复原来的收费标准。9月20日左右,物价局将与县教育局逐一对幼儿园进行等级评定,确定收费标准。